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?司法明确界限,生活中,常发生一幕,对方打了你一巴掌,你立马打对方一拳还回去,警察来了,很多人理直气壮地说,是他先动手打的我,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!

如果被对方殴打,可以选择报警、躲避。但如果对方还手殴打了你,造成事态扩大,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,保护合法权益。别人先动手打你,你还手通常被视为互殴行为,因为双方都在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,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,不能构成正当防卫。
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
山东淄博的一家饭店老板张女士遇到了这样的问题。被打后她选择还手,结果被认定为互殴。这起案件历经了法院一审二审、检察院抗诉、法院再审改判。通过司法接力,让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的精神穿透到治安案件领域。
淄博以烧烤出名,张女士和爱人经营的餐馆也赶上了这波热度,生意比原来红火了许多。与现在全身心投入餐馆生意不同,过去几年张女士内心备受煎熬。这一切都要从五年前冬天的一个夜晚说起,那天张女士的餐馆里发生了冲突。
张女士与一位醉酒顾客刘某产生了冲突。事发前,张女士的餐馆内零零散散坐着几位就餐的顾客。就在这时,两名看上去像是喝醉了的男子踉踉跄跄走进店内。和朋友打过招呼后,刘某就拿起桌上未开启的啤酒想要再喝两杯。只见他拿着酒瓶放到桌角,用桌子边缘来起瓶盖。然而这个动作成为了爆发冲突的导火索。
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,调查了解情况后认定,刘某因寻衅滋事对张女士实施暴力攻击并殴打致其轻微伤害。因此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,而张女士因使用啤酒瓶反击,造成刘某轻微伤害,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和罚款200元。
尽管对这一决定表示不满,张女士还是选择了接受。她认为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,这次虽然受到了处罚,但也算是一种教训。然而,随着赔偿要求的出现,张女士意识到还需要明确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正当防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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